近日
李某為女兒花錢找關系
辦理取保候審結果被騙
日前
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
受理了該案
以涉嫌詐騙罪對嫌疑人張某提起公訴
2019年9月李某的女兒李某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機關抓獲,李某想為李某某辦理取保候審,后經人介紹找到張某,張某稱其有公安系統的關系,可以幫助李某某辦理取保候審,但需要50000元進行運作,李某當天便將50000元現金交給張某。之后,張某又謊稱需要取保候審保證金和李某某的退賠款,讓李某給其微信轉賬22000元,李某也照做了。后來案發,經公安機關審查,張某將其中10000元交給某中間人,后中間人退還給被害人李某。張某說用5000元聘請律師,委托律師為李某某辦理取保候審,可事實是,整個案件辦理過程中辦案機關均未收到過取保候審申請書,張某并未給受害人辦理此事,剩余的57000元則全被其揮霍。日前,該案由經開檢察院辦理中。
負責該案的檢察官表示,取保候審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,由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提出申請,經辦案機關進行審查后決定是否適用。辦案機關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,不會有任何理由的收費內容。類似“花錢撈人”的詐騙手段,只是不法分子抓住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家屬“救人心切”的心理,進而實施的詐騙,所以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家屬遇到此類情況時應尋求專業律師提供法律幫助,切勿“慌不擇路”,輕信旁門左道,托人找關系。
面對此類詐騙,如何才能識破?市反詐中心民警提醒廣大市民,此類請托辦事類詐騙案件中,不法分子往往通過虛構人脈關系或者身份背景獲取被害人的信任,以此誘使被害人進行請托,再以收取“運作費”“辦事費”“打點款”等名義騙取被害人財物。常見請托事項還包括“低價購買內部房”“安排工作”“安排入學”“職務升遷”等等,所以市民如需表達合理訴求、爭取合法權益,請務必通過正當途徑,切勿盲目相信他人特殊辦事能力,妄圖利用托關系、找熟人等歪門邪道走后門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,甚至可能涉嫌行賄等刑事犯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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